概述
使用剂量
临用前,用生理盐水溶解后,再稀释至500ml,静脉滴注,滴注时间不应少于1小时,滴完后需继续点滴输液1000ml以上。推荐剂量为每次给药80-100mg/m2,每疗程给 药一次,间隔3-4周后方可进行下一个疗程。
其他
主要用于头颈部癌,小细胞肺癌,非小细胞肺癌,食管癌等实体瘤。
1、本品应尽可能在具有肿瘤化疗经验的医师指导下使用,慎重选择患者,应具有应对紧急情况的处理条件。2、听力损害、骨髓、肝、肾功能不良,合并感染和水痘患者及老年人慎用。3、本品有较强的骨髓抑制作用,并可能引起肝、肾功能异常。应用本品过程中应 定期经常检查血液、肝、肾功能并密切注意患者的全身情况,若发现异常应停 药并适当处置。对骨髓功能低下及肾功能不全及应用过顺铂者,应适当降低初 次给药剂量;本品长期给药时,毒副反应有增加的趋势,并有可能引起延迟性 不良反应,应密切观察。4、注意出血倾向及感染性疾病的发生或加重
密封保存。
以下患者禁用:1、有明显骨髓抑制及严重肝、肾功能不全者。2、对其它铂制剂及右旋糖酐过敏者。3、孕妇、可能妊娠及有严重并发症的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