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述
使用剂量
妊娠高血压、先兆子痫和子痫 首剂为2.5-4 g,稀释后缓慢静注,以后给予1-2 g/小时静滴。24小时总量为30 g。
早产 用药剂量和方法同上,缓慢静注后静滴,直到宫缩停止后2小时,以后口服β-受体激动药维持。
儿童 抗惊厥 0.1-0.15g/kg,稀释后静滴或缓慢静注。25%溶液可作深层肌注。肾功能不全者减量使用。
其他
参见“用法用量”。
暂无说明
有心肌损害、心脏传导阻滞时慎用或不用。每次用药前和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膝腱反射、呼吸、排尿量。用药过程中突然出现胸闷、胸痛、呼吸急促,应及时检查除外肺水肿。孕妇慎用其导泻,哺乳妇女用药时应停止哺乳。肾功能不全、60岁以上者慎用。
静注时可引起潮热、出汗、口干,快速静注可引起恶心、呕吐、心慌、头晕,眼球震颤。肾功能不全或大剂量应用可出现感觉反应迟钝,膝腱反射消失,呼吸抑制,心律失常。连续使用可引起便秘,部分病人可出现麻痹性肠梗阻。罕见低钙血症、孕妇出现肺水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