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述
使用剂量
成人 :表面麻醉 :2-4%溶液,≤100 mg/次。注射给药时≤ 4.5 mg/kg/次(不用肾上腺素)或7 mg/kg/次(用1:200000浓度的肾上腺素)。
骶管阻滞用于分娩镇痛 :1.0%溶液,≤200 mg。
硬脊膜外阻滞 :胸腰段用1.5-2.0%溶液,250-300 mg。
浸润麻醉或静注区域阻滞 :0.25-0.5%溶液,50-300 mg。
外周神经阻滞 :一般用0.5 - 1.5%溶液,250-300 mg。
交感神经节阻滞 :1.0%溶液,50-100 mg/次。一次限量,不加肾上腺素为200 mg(4 mg/kg),加肾上腺素为300-350 mg(6 mg/kg);静滴以1 mg/分为限 ;反复多次给药,间隔时间不得短于45-60分钟。
儿童 :≤4.0-4.5 mg/kg/次,常用0.25-0.5%溶液,特殊情况才用1.0%溶液。
抗心律失常 :1-1.5 mg/kg,作首次负荷量静注2-3分钟,必要时每5分钟后重复静注1-2次,但1小时内的总量不得超过300 mg ;或以5%葡萄糖配成1-4 mg/mL药液,在用负荷量后以1-4 mg/分(0.015-0.03 mg/kg/分)的速度静滴,老年人、心衰、心源性休克、肝血流量减少、肝或肾功能障碍时应减少用以0.5-1 mg/分静滴(0.1%溶液,≤100 mg/hr)。
其他
主要用于浸润麻醉、硬膜外麻醉、表面麻醉及神经传导阻滞。也可用于急性心梗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,洋地黄类中毒、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。
对本品或其他局麻药过敏者禁用。
阿-斯综合征、预激综合征、严重心脏传导阻滞患者禁忌静脉给药。麻醉用时,防止误入血管,注意局麻药中毒症状的观察。肝肾功能障碍、肝血流量减低、充血性心衰、严重心肌受损、低血容量及休克患者慎用。孕妇及哺乳妇女、新生儿、早产儿慎用。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压、心电图,并备有抢救设备 ;心电图P-R间期延长或QRS波增宽,出现其他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重者应立即停药。
嗜睡、感觉异常、肌颤、惊厥、昏迷及呼吸抑制。低血压及心动过缓。血药浓度过高可引起心房传导速度减慢、房室传导阻滞、抑制心肌收缩力和心输出量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