概述
妊娠达到或超过42周,称为过期妊娠。其发生率约占妊娠总数的5~12%。过期妊娠的胎儿围产病率和死亡率增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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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妊娠的原因难以完全了解,可能与胎儿垂体、肾上腺轴的功能不全有关。
1、怀孕期>=42周;
2、子宫符合足月孕大小,宫底高度、腹围较大或小于孕周;
3、孕妇体重不再增加,或稍减轻;
4、宫颈成熟;
5、羊水逐渐减少;
6、胎动较前减少。
(一)准确核实预产期:若平时月经周期不准,推算的预产期不可靠,因此应注意:
1、详细询问平时月经变异情况,有无服用避孕药等使排卵期推迟;
2、根据孕前基础体温升高的排卵期推算预产期;
3、夫妇两地分居,应根据性交日期推算;
4、根据开始出现早孕反应时间(孕6周出现)加以估计;
5、妊娠早期曾做妇科检查者,按当时子宫大小推算;
6、用听筒经腹壁听到胎心时,孕周至少已18-20周;
7、B型超声检查,早孕期测定妊娠囊直径,孕中期以后测定胎儿头臀长、双顶径、股骨长等,以及晚期根据羊水量的变化推算预产期;
8、子宫符合孕足月大小,宫颈已成熟,羊水量渐减少,孕妇体重不再增加或稍减轻,应视为过期妊娠。
(二)判断胎盘功能
1、胎动计数;
2、测定尿雌三醇与肌酐(E/C)比值;
3、胎儿电子监护仪检测:NST试验出现异常;
4、B超检测:每周1-2次,观察胎动、胎儿肌张力、胎儿呼吸样运动及羊水量等;
5、羊膜镜检查:观察羊水颜色,了解胎儿是否因缺氧而有胎粪排出。
诊断:
通过正确计算预产期并确定胎盘功能是否正常来诊断。
鉴别:
与正常妊娠鉴别。
1、在未怀孕的前半年,“孕妇”便应及时记录每次的月经周期,以便能推算出较准确的预产期。在停经后2个月,便应去医院检查,以后定期产前检查,尤其在37孕周以后每周至少做一次产前检查.
2、如果预产期超过一周还没有分娩征兆,更应积极去检查,让医生根据胎儿大小、羊水多少、测定胎盘功能、胎儿成熟度或者通过“B超”来诊断妊娠是否过期。
3、孕妇也可以自测胎动,如果12小时内胎动数少于20次,说明胎儿异常;少于10次,说明胎儿已很危险,应立即求医。如果确诊为过期妊娠,应由医生及时引产。
胎儿过大、难产。
(一)产前处理:凡妊娠确已过期者,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存在,应立即终止妊娠:
1、宫颈已成熟;
2、胎儿>4000g;
3、每12小时内胎动计数<10或NST(-),CST为阳性或可疑时;
4、羊水中有胎粪或羊水过少;
5、有其他并发症如妊高征等;
6、妊娠已达43周。
终止妊娠的方法应根据宫颈是否成熟以及胎盘功能及胎儿情况而定。
(二)产时处理:严密观察产程进展和胎心音变化,有条件时采用分娩监护仪长期监护。适时选择剖宫产结束分娩挽救胎儿。